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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studio 2007-7-27 21:35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有好几个,其中之一来源于社会学:16世纪末和17世纪,东欧诸国的人民生活贫困,而便利的交通要等到俄国的西化运动取得全面的成果时才会有所作用。文艺复兴的伟大成就对这些地区的影响微小。从城市到农村,资产阶级与农民都在寂寞的生活中生活。这种种因素使得外来的旅游者所讲的迷信故事在这些国家很受欢迎。
  此外,宗教方面的原因不可忽视:在信奉天主教的拉丁式国家里,特别是西班牙,有组织的罗马教廷依*宗教裁判所,不惜使用各种残酷的手段与他们认定的一切异端邪说和迷信展开斗争。然而,在英国这样信仰新教的国家,在斯图亚特王朝统治的年代,宗教改革运动一俟稳定,X和教会两方面形成夹击之态,开始压制巫术,并且大举逮捕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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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在东欧,实行拜占庭仪式的教诲对于迷信则宽容得多,甚至把吸血鬼迷信纳入了自己的礼拜仪式中。这是由于拜占庭的统治不能再保持所谓的纯正的欧洲传统,欧亚混合的地域使得它不得不出于实用和利益的考虑,将许多不同民族的信仰在承认基督的大前提下纳入怀抱,这种宽容最终促使了吸血鬼的传说在东欧再度猖獗。
  从古老观念里希腊人的“活尸”,到中世纪鬼神学里狼人的存在。吸血鬼的名称走过了漫长的历史。
  1414年,神圣罗马帝国日尔曼王朝的首领西吉思蒙德,也就是当时的匈牙利国王,在大公会议上,促使教会最终承认了狼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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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6世纪,狼人传说已遍及整个欧洲,罗马教廷于是决定展开一次官方调查。从1520年到17世纪中叶,在欧洲的妄想症患者中,变狼妄想患者居然有3万人之多。
  事实上,当时还没有“吸血鬼”这个词,每个国家都用自己特有的词汇来命名这种寄生动物。吸血鬼事件使议论纷纷的巴黎锦上添花,深受宫廷赏识的杂志《优雅信使》,在1694年发行的10月号上还为此出了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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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末,“吸血鬼”这个名称还不是约定俗成的名词,但是在东欧诸国里,有关吸血鬼的迷信已经俨然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不过,这种四处蔓延的大恐慌只是由一些谣传引起的,没有见到任何正式的文字记载。要到18世纪初,才会有结集成册的文献问世,为这种毫无根据的迷信,提供较为详细的报告和见证。   而紧跟着的,是波澜壮阔的启蒙运动的赫赫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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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展到了18世纪的上半叶,吸血鬼的迷信已经蔚然成风,面对着到处所发生的令人恐怖的事件,欧洲的各地方当局不得不采取措施。   而与此同时,在启蒙运动的推波助澜之下,人类的理性第一次在所谓的神秘力量组成的形形色色的宗教中占了上风,理性赢得了胜利,除吸血鬼迷信外,各种迷信已经严重受挫。民政、军事还有传统的宗教力量开始把他们的目光投射到吸血鬼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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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欧洲,中欧一带,游牧民族历来被称为波希米亚人,他们对传播和加深吸血鬼迷信颇具影响力,分布在塞尔维亚、波希米亚、和匈牙利的吉普赛人,有许多辨认和制服吸血鬼的方法。尽管如此,这三地的人民仍怀疑魔鬼与吉普赛人有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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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议论纷纷的各类吸血鬼案件后,一批内容称得上是丰富深刻的著作产生了,作者大多是有名的医生和教士,他们甚至把吸血鬼迷信的种种现象加以编目和分析。
  1679年,第一部论著在德国莱比锡出版,书名是《死者咀嚼现象之历史和哲学》,作者是罗尔,他把死者在坟墓里咀嚼的现象,解释成魔鬼附身。
  18世纪,有些人赞同罗尔的超自然观点。另一些人则以理性的名义予以驳斥,把这些现象归结为迷信和无知。这本书在两派之间掀起激烈的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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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莱恩夫特创作的《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1728年在莱比锡出版后就成为名著。莱恩夫特在书中驳斥了罗尔的论点,认为就算死人能够影响活人,但再怎么样也不可能在活人面前现出原形,而魔鬼也不可能进入死人的肉体。
  与此同时,坊间还冒出许多论著,其中有两本著作值得一提:一是1732年斯托克所写的《论吸血的尸体》,另一本是1733年佐普的《论塞尔维亚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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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一大批的“科学”论著,教会不可能保持缄默。一些在教会里身居要职的教士,在宣传教会的观点时,也不时会提到有关吸血鬼的种种传闻。达万札蒂是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大主教,写过《论吸血鬼》,1774年出版。最重要的例子是教皇本笃十四,原名朗贝蒂尼。他的《天主赐福和福人列圣》1749年再版时,在第四卷里用了一些篇幅谈到吸血鬼,想以理性来否定它们的存在。可惜,这一系列的著作似乎只是弄巧成拙的作为,教会事实上已无意中让吸血鬼迷信成为合理的事。
    在法国,《百科全书》的作者们对有关吸血鬼的传闻十分恼火。思想家伏尔泰在1787年出版的《哲学辞典》里对此甚表愤慨,哲学家卢梭则在给巴黎大主教的一封信中,抨击了吸血鬼迷信。启蒙运动正值最高潮的阶段,可吸血鬼迷信居然还能蔓延开来,他俩感到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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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展到18世纪末,在德国和法国的大学和文艺沙龙里,吸血鬼迷信仍然是重要话题。不过,昔日让人伤脑筋的超自然事件,现在却变得罕见了。启蒙运动带来的实证主义观点,在欧洲最偏僻的地区也逐渐普及开来。瘟疫大流行的时代过去后,吸血鬼迷信也渐渐退烧。19世纪仍有关于吸血鬼记载,但已不若以往受人瞩目。欧洲工业化之后,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改变,旧时的迷信都渐渐消失。然而在喀尔巴阡山一带,吸血鬼迷信即使到今天依然存在。
  启蒙运动鼓吹科学经社和理性思想,消无了有关吸血鬼的传闻,却未能阻止人在想象世界中赋予他们各式面貌。为了反对无所不在的唯物实证主义,为了对往昔神奇美妙的事物一抒怀旧之情,在文学和绘画中,吸血鬼开始大量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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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793年开始,西班牙画家戈雅,开始创作《奇思异想》,画面上布满了吓人的鬼怪。不过它们并不是真正存在,而只是存在于我们本身,潜伏在我们的潜意识深处。当我们能运用逻辑思考的智慧沉睡时,鬼就从里面跑出来。由此看来,作为现代人的我们,吸血鬼的可怕不是由于它们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们反映了人类内心深处最隐秘的恐惧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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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法则---密党六戒
  密党在创设之时,明文定下了六道戒律传统(Six Traditions),要求後代吸血鬼严格遵守。有些吸血鬼认为,这六条传统在极早的时候(可推到最早的几代吸血鬼)便已经形成,只是一直没有明文订定,密党的创始长老们,则是将其正式地条文化,形成具体的戒律。不过不论多严格的戒律,经过漫长的时间,多少都会遭到反弹。虽然长老们极力维护着这些传统,年轻的一辈总是会出现一些叛逆者,对於这些教条的部份或全部嗤之以鼻。这些不服长上、轻视传统的anarchs,若被逮到,通常会受到长老们或轻或重的惩处。当然,属於魔党的吸血鬼是完全不理会这些传统束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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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戒条:避世 (The First Tradition: The Masquerade)
  不能对非吸血鬼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否则,其他吸血鬼会和你断绝一切关系。 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吸血鬼戒律:避世。违反此传统的吸血鬼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吸血鬼社会也可能因此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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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戒条:领权 (The Second Tradition: The Domain)
  你在你的领地有着自己的权利,到你的领地内的吸血鬼要尊重这种权利。在你的领地里,无人能违背你的话。 中世纪以前的吸血鬼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吸血鬼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 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吸血鬼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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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戒条:後裔 (The Third Tradition: The Progeny)
  只有在得到你的长老同意才能创造新的吸血鬼。如果你没有得到长老的同意而创造了新的吸血鬼,你和你的后裔都将被处死。 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密党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也就是说,如果吸血鬼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於新创造的吸血鬼,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密党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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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戒条:责任 (The Fourth Tradition: The Accounting)
  那些你所创造出的吸血鬼是你的晚辈。在他们被让渡之前,你应该在各个方面教导指挥他们。他们的罪要当成你自己的来忍耐。 吸血鬼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在吸血鬼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後,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吸血鬼社会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吸血鬼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吸血鬼的耻笑。新吸血鬼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吸血鬼社会中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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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戒条:客尊 (The Fifth Tradition: Hospitality)
  应该互相尊重领权。在你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时,应该向那里的管理者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批准,你不能在那里做任何事。 通常吸血鬼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吸血鬼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吸血鬼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吸血鬼,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後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後,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Methuselahs 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吸血鬼和人类没什麽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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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戒条:杀亲 (The Sixth Tradition: Destruction)
  严禁杀害你的同类。猎杀的权力只属于你的长老。只有长老之中最年长的一个有权下发猎杀令。 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 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吸血鬼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密党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吸血鬼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犯下「谋杀罪」的吸血鬼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於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吸血鬼,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叁个字:杀无赦。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吸血鬼补杀犯戒者。若有其他吸血鬼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吸血鬼,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吸血鬼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 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但是密党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 (Conclave) 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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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studio 2007-7-27 21:46

发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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